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2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03/12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2/06/02 3.變動原因: (一)本公司於 112 年 6 月 2 日股東常會通過於不超過 6,000,000 股額度內, 授權董事會得視市場狀況及本公司需求自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現金 增資私募普通股案。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6 規定,私募有價證券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 年期限屆滿前辦理,茲因營運評估考量並未發行,由於辦理期限即將屆滿, 擬請董事會通過於剩餘期限內不續辦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案,並提 113 年 股東常會報告。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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