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WinkingStudiosLimited(以下簡稱「WINKING」)公告取得創點數位概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創點數位概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創點公司」)之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2/12/28~112/12/28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3,500,000股 每單位價格:約每股新台幣17.11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59,9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唯數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於股票交割時支付全部價款新台幣59,900仟元,惟對方需提供新台幣30,000仟元 定存單設質,作為本契約之承諾事項、義務及其他條款之擔保(擔保期間至交割後 120天)。 (2)出讓人需承諾113年3月31日創點公司淨值不低於新台幣20,000仟元,若淨值低於 新台幣20,000仟元,產生之淨值差額,則以淨值差額*(交易價金/20,000,000) 計算估價差額,並將此差額自交易價金中扣除。 (3)若出讓人違反契約中聲明與保證、承諾及其他約定事項時(如屬可補正者,經書面 通知要求補正,出讓人仍未補正時),WINKING有權要求出讓人買回交易股份,本 權利於交易完成日起算二年內有效。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經WINKING董事會決議辦理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獨立專家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3)決策單位:WINKING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6.44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3,500,000股 金額:新台幣59,900仟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之比例:3.31%; 占股東權益之比例:5.20%;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478,540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增強美術外包事業競爭力及經營效益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無 22.會計師姓名: 無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無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無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待雙方簽訂合約並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司之核准後,本股權交易案方可執行後續程序。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