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名稱 | 今均價 | 漲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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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比科技 | 議價 | ||
股票類別 | 資本額 | 董事長 | 發行與否 |
興櫃-通訊網路 | 2.72 | 洪裕鈞 | 已公開發行 |
即時行情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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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上一則 下一則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復興北路99號6樓(PCBC)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112年度審查報告書 3.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其他報告事項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解除本公司新任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本次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本次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本次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4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2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期間及相關事宜: 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 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3.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 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4.受理期間:113年4月5日至113年4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 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股東務請於113年4月15日下午5時前 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5.受理方式: 以書面方式受理,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 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6.受理處所:愛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區南京東路六段348號1樓) 7.聯絡單位:財會處,電話:02-5550-8686分機:3558。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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