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驊穎有限公司代表人:黃銘賢 董事長 (2)名亮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佳雯 董事 (3)黃俊銘 董事 (4)李弘信 獨立董事 (5)姚舜晏 獨立董事 (6)陳瑋叡 獨立董事 (7)劉永裕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 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含獨立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職務之期間內。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 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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