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第七屆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法人董事代表人:旭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朱文煌 (2)法人董事代表人:旭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怡寧 (3)董事:邱振庭 (4)法人董事代表人:舜晟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顏裕昌 (5)法人董事代表人:旭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朱晉永 (6)董事:高培元 (7)獨立董事:洪國欽 (8)獨立董事:蘇正輝 (9)獨立董事:史弘祥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任職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 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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