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得標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8年顧客服務中心」採購案,金額約新台幣1.44億元(含稅) 1.事實發生日:113/11/1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11/19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參與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8年顧客 服務中心」採購案,取得訂單金額約新台幣1.44億元(含稅)。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增加營收及獲利。 10.具體目的:增加營收及獲利。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實際營收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 揭露資訊與會計師查核財報數為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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