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單
1.事實發生日:114/10/162.發生緣由:活化資產,擬公開標售本公司新北市淡水區新市段147、148地號不動產。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案已委託專業機構辦理估價完成,並採用公開招標方式出售,為公司獲取最大利益。(2)本案處分及公開標售之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辦理。(3)本標案開標後,仍須經本公司董事會核議後,再行本案交易程序。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