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4/10/16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富基電通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AFASTOR HONG KONG LIMITE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344,34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943,875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52,188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296,063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840,963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融資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30,31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8,34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344,34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461,68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88.6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45.9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子公司銀行融資額度即將到期,擬辦理續約,舊約屆滿前配合本公司董事會日期
 提前通過為其背書保證,致背書保證額度重覆計算,金額為352,188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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