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單
1.事實發生日:115/01/29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預告「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草案及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函釋,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依「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將直接持有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AC)之債務工具,且未指定外幣風險避險者,自115年1月1日起採用匯率攤銷法處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俟正式法規發布後配合辦理。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