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本公司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114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事實發生日:115/02/04 2.公司名稱:華宇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4,100,000股乙案,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2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8577號函申報生效及 115年01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30835號函同意變更發行價格核備核准在案。 (2)經考量營運策略及評估資本市場現況,基於維護全體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 擬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此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資金運用計劃不足部份, 將以自有資金支應。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申請撤銷114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將檢送相關資料報備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俟取得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