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獲CRO機構通知完成轉移性胰臟癌人體I/II期臨床試驗統計數據 1.事實發生日:113/01/02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臺灣時間113/01/02接獲CRO機構通知完成轉移性胰臟癌人體I/II期臨床 試驗統計數據,主要數據(Full Analysis Set)如下: (1)中位數疾病無惡化存活期(Median PFS):5.3個月(主要評估指標) (2)6個月疾病無惡化存活率(PFS rate):41.7%(主要評估指標) (3)中位數整體存活期(Median OS):14.1個月(次要評估指標) (4)6個月存活率(OS rate):85.5%(次要評估指標) (5)12個月存活率(OS rate):62.2%(次要評估指標)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Antroquinonol(Hocena) (2)用途:Antroquinonol(Hocena)聯合胰臟癌標準治療法,適用於治療轉移性胰臟 癌第一線用藥。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口服劑型/I/II期臨床試驗。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接獲CRO機構通知,本公司轉移性胰臟癌人體I/II期臨床試驗統計數據。 揭露轉移性胰臟癌人體I/II期臨床試驗之數據: a.本試驗為單臂研究,與標準治療 (nab-paclitaxel + gemcitabine combination)的III期研究結果相比, Antroquinonol聯合標準治療後,中位數疾病無惡化存活期(Median PFS) 為5.3個月,低於標準治療法為5.5個月;6個月疾病無惡化存活率(PFS rate) 為41.7%,低於標準治療法為44%;中位數整體存活期(median OS)為14.1個 月,高於標準治療法為8.5個月;6個月整體存活率為85.5%,高於標準治療 法為67%;12個月整體存活率為62.2%,高於標準治療法為35%。 b.Antroquinonol合併療法與標準治療(nab-paclitaxel + gemcitabine) 及gemcitabine單獨治療,這三組治療方法比較數據如下: (a)中位數疾病無惡化存活期分別為5.3、5.5及3.7個月。 (b)6個月疾病無惡化存活率分別為41.7%、44%及25% (c)整體存活期分別為14.1、8.5及6.7個月。 (d)6個月的整體存活率分別為85.5%、67%及55% (e)12個月的整體存活率分別為62.2%、35%及22%。 c.Antroquinonol聯合標準治療與另一種治療轉移性胰腺癌的藥物FOLFIRINOX。 這二組治療方法比較數據如下: (a)中位數疾病無惡化存活期分別為5.3及6.4個月。 (b)6個月疾病無惡化存活率分別為41.7%及53% (c)整體存活期分別為14.1及11.1個月。 (d)6個月的整體存活率分別為85.5%及76% (e)12個月的整體存活率分別為62.2%及48%。 d.此外,標準治療(nab-paclitaxel + gemcitabine combination)所引起的 血液相關不良事件,包括中性粒細胞減少症、血小板減少症及貧血,所有 等級的不良反應發生率在本次試驗中均得到顯著改善。 在非血液方面的疲勞、脫髮、周圍神經病變及脫水等不良反應之發生率也 降低,在噁心、嘔吐及腹瀉等不良反應發生率則顯著增加,但在腸胃道最常見 之不良反應皆為輕度至中度。本研究結果表明,Antroquinonol聯合標準治療 (nab-paclitaxel + gemcitabine)的安全性是可以管控的。 e.本試驗的Antroquinonol聯合療法為轉移性胰腺癌患者提供了一種潛在的一 線治療選擇,此試驗結果支持更擴大規模、隨機及對照研究以證實本研究 結果。 f.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定義在特定疾病的背景下具有臨床意義 (clinically meaningful)的積極治療效果被稱為「臨床益處」 (clinical benefit)。另美國臨床腫瘤醫學會(ASCO)的專家委員會為 胰臟癌、乳癌、肺癌及大腸癌臨床試驗定義了具有臨床意義的目標,其 中針對胰臟癌符合gemcitabine或(Nab-paclitaxel + gemcitabine)資格 的患者,中位數總存活期(mOS)約為8至9個月,若與當前的標準療法之 總存活期相比,改善3至4個月以上則被認為具有臨床意義的 結果(clinically meaningful outcomes)。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 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D.已投入之累計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 ,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本次統計數據觀察到在中位數整體存活期、6個月存活率 及12個月存活率表現較佳,本公司將針對此統計結果與美國食品藥物 管理局(FDA)及歐洲藥品局(EMA)討論申請孤兒藥藥證計畫。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6)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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