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撤銷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及補償方案 1.事實發生日:113/02/15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2/12/21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發行總金額新臺幣100,000,000元。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評估其實際營運狀況及資本規劃後,經113年2月15日董 事會決議撤銷112年現金增資案,待後續營運發展所需,再重行規劃。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為確保已繳款之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權益,子公司躍獅健康(股)公司擬訂相關 補償方案如下: 一、適用對象:113年2月2日至113年2月20日已繳款之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 二、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一)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時仍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本公司將加計 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10 × 認購股數】× 【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1.6%(註1)/365】 註1: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13年2月7日牌告一年~未滿兩年定期儲蓄存款固 定利率1.6%計算之。 註2: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至元。 (二)相關款項將於計算後於113年2月23日匯回。 三、利息補償金額達新臺幣二萬元者,將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費 辦法」之規定扣取補充保費;利息所得之申報、扣繳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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