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同意達運光電申請延長股票上市買賣開始期限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公司名稱:達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9月4日函知本公司通過股票上市乙案,惟因本公 司預計股票上市買賣日期113年12月11日已逾上述日期三個月,故依「臺灣證券交易 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十二條規定,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申請股票上市買賣開始期限延長三個月,並於113年11月21日取得臺灣證券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函覆同意。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