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單
1.事實發生日:114/10/282.契約相對人:富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子公司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4/11/01~118/10/31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富邦產險董事會通過與廈門子公司簽訂理賠服務合作契約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為提升雙方客戶的滿意度,富邦產險董事會通過與廈門子公司富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簽訂理賠服務契約,使台灣與大陸旅客在兩岸旅遊、洽公發生意外事故時均可迅速獲得保險理賠服務。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准許辦理。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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